网易首页-新闻-体育-娱乐-财经-汽车-科技-数码-手机-女人-房产-游戏-读书-论坛-视频-博客-微博

星际2国服将在2月23日推出终身包 售价90元

2012-02-07 10:25:11 来源: 网易游戏频道 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

国服战网在今日正式宣布,即将于2012年2月23日在中国大陆发布《星际争霸®II:自由之翼™》畅玩版。届时,玩家可直接通过战网购买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,售价人民币90元,在产品运营期内无限时畅玩《自由之翼》的全部游戏内容。

星际2国服将在2月23日推出终身包 售价90元

《星际争霸II:自由之翼》畅玩版(“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”)是否包括《星际争霸II》后续的资料片,如《虫群之心™》?

答: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仅适用于《自由之翼》的全部游戏内容。我们将在以后另行公布《虫群之心》的计划细节。

请详细介绍一下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的用户升级方案?

答:我们将于2012年2月23日零时起,根据付费用户帐户的《自由之翼》剩余游戏时间,对符合升级转换条件的帐号,执行自动升级至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。请注意:系统仅在2012年2月23日当天对符合条件的账号实行自动升级操作。详情请参见下表:

新用户、试玩卡用户、已暂停付费用户 建议于2012年2月23日之后,花费90元购买畅玩版《星际争霸II:自由之翼》。

当前帐户显示游戏时间将在2012年2月23日零时之前过期的用户(不含试玩卡)

建议于2012年2月23日之后,花费90元购买畅玩版《星际争霸II:自由之翼》。

截至2012年2月23日零时,剩余游戏时间将不超过120天的用户,即当前账户显示游戏时间在2012年6月22日零时之前过期(不含试玩卡)

建议在2012年2月7日至2月22日期间,充入一定游戏时间,使您账号内剩余游戏时间截至2012年2月23日零时,超过120天(但不必达到150天),即当前账户显示游戏时间在2012年6月22日零时之后过期,以在2012年2月23日当天获得自动升级资格。

截至2012年2月23日零时,剩余游戏时间将 超过120天但不超过150天 的用户,即当前账户显示游戏时间在2012年6月22日零时至7月22日零时之间过期

将于2012年2月23日凌晨自动升级至畅玩版《星际争霸II:自由之翼》。

截至2012年2月23日零时,剩余游戏时间将超过150天的用户,即当前账户显示游戏时间在2012年7月22日零时之后过期

将于2012年2月23日凌晨自动升级至畅玩版《星际争霸II:自由之翼》。此外,战网客服将联络您,根据帐户内剩余的游戏时间(超出150天的部分)返还战网点数。

若有任何关于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的问题,欢迎咨询战网客服热线:021-61626168。


我的帐户在2012年2月23日之后尚余《自由之翼》付费时间,但我错过了在2月23日之前充值获得自动升级至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的机会,之后是否仍然可以升级转换到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?

答:系统仅在2012年2月23日这一天对符合条件的账号实行自动升级操作。对于您的情况,建议您咨询战网客服热线申请协助。

作为一名新玩家,如果我想先使用战网点卡购买30天连续游戏时间,完整体验《星际争霸II:自由之翼》之后,再决定是否转换至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,届时我是否还可以享受升级转换时的充值优惠?

答:系统仅在2012年2月23日这一天对符合条件的账号实行自动升级操作。对于您这种情况,我们建议您在2曰23日之后直接以90元购买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。

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推出后,免费试玩版是否依然向玩家开放?

答:我们依然会开放免费试玩版,为新玩家提供免费体验的便利。但试玩版内容可能会适时作出调整,敬请随时关注官网公告。欢迎访问《星际争霸II》官网(http://www.starcraft2.com.cn)了解游戏最新动态,并体验免费试玩版。

如果我不希望升级到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,我是否仍然可以使用20点战网点数购买30天连续游戏时间?

答:可以。推出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后,我们仍将保留现有的付费模式,您仍可以选择使用20点战网点数购买30天《自由之翼》连续游戏时间。如果我们对付费模式进行任何调整,会及时发布官方公告通知大家。

本畅玩版是否包括《暴雪DOTA》?

答:《自由之翼》畅玩版仅适用于《自由之翼》的全部游戏内容。《暴雪DOTA》尚处于研发阶段。我们将在以后另行公布相关的计划细节。

(本文来源:网易游戏频道 ) 朱均
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
【有0人参与】

跟贴读取中...

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易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

勾选后,如果您还没有开通微博,系统将自动为您激活。 关闭
马上发表
修改昵称 关闭窗口
关闭
点击登录 |
勾选后,如果您还没有开通微博,系统将自动为您激活。 关闭
马上发表
复制收藏

复制成功,按CTRL+V发送给好友、论坛或博客。 浏览器限制,请复制链接和标题给好友、论坛或博客。